DB2 创建数据库
数据库的命名规则
要创建数据库,首先需要为数据库命名,数据库的命名规则如下:
- 数据库的名称可以由以 下字符组成: a~z、A~Z、 0~9、@、#和$。
- 名称中的第个字符必须是字母表字符、@、#或$,不能是数字或字母序列SYS、DBM或IBM,注意,数据库的名称不能超过8个字母。
- 数据库名称或数据库别名是唯的字符串,包含前面扫描的1到8个字母、数字或键盘字符。
注意:数据库不能用中文来命名,否则无法创建数据库。
创建DB2数据库的方法主要有两种,分别是:使用界面方式和使用命令方式,下面分别进行讲解。
1.使用界面方式创建数据库
选择在安装后打开“DB2第一步”启动面板来创建数据

2.使用命令方式创建数据库
调用DB2“命令编辑器”,在”命令编辑器”输入
CREATE DATABASE db_name
其中“db_name”是将要创建的数据库名称,该名称不能与已经存在的数据库重名。
实例
创建数据库 shulanxt,输入语句如下:
CREATE DATABASE shulanxt
按回车键执行语句,创建名为shulanxt的数据库。
输出
DB20000I The CREATE DATABASE command completed successfully.